我中心开通门诊重症(慢病)复诊、购药服务
截止到去年9月,武汉市登记在册享受门诊重症疾病统筹报销待遇的参保患者达到43.4万人。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门诊重症慢病复诊和购药服务下沉至基层医疗机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既方便患者就近、分散购药,也降低聚集风险。
据悉,我市相关部门对全市重症慢病患者需求及申请试点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行多次调研,并充分听取所在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单位建议,将初期纳入医保门诊重症慢病用药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病种确定为8种。我中心作为首批试点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有关政策的高血压3级、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慢性中度肝炎及肝硬化、血管介入治疗术后、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等8个病种复诊、购药服务。
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申报程序
1、申报
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的大学生由本人或代办人向辖区社保处(分局)申报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居民由本人或代办人向辖区社保处(分局)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
2、申报时需提供:
(1)个人申请;
(2)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支持门诊重症诊断的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
(4)近期2寸证件照5张。






